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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省级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资金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5 信息来源: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现将分解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6000万元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

自贡市300万元(荣县300万元),泸州市300万元(古蔺县300万元),绵阳市300万元(北川县300万元),广元市300万元(昭化区300万元),遂宁市300万元(射洪市300万元),内江市300万元(隆昌市300万元),南充市300万元(南部县300万元),广安市300万元(广安区300万元),达州市300万元(达川区300万元),雅安市300万元(名山区300万元),巴中市(恩阳区300万元),资阳市(安岳县300万元),阿坝州900万元(汶川县300万元、阿坝县300万元、红原县300万元),甘孜州900万元(稻城县300万元、乡城县300万元、九龙县300万元),凉山州600万元(会东县300万元、宁南县300万元)。

用途: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倾斜支持原国家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试点,有效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成果。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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