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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决定在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第三批20项改革举措。其中,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的仪器设备信用贷等改革举措由我省探索推荐。
至此,为期3年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国务院先后推出3批56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涉及军民融合、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领域,我省探索形成的部分改革举措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誉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试验”,极大激发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模式已为四川企业和银行开通用户1万余家,融资金额近5000亿元。这些创新举措正在加快释放改革红利,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