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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7号)
发布日期:2020-07-08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长江经济带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巴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准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申报报告的请示》(巴发改〔202028号),交通运输厅《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核准意见的函》(川交函〔2020292号),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川路设司〔202038号)均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项目代码:2019-510000-48-02-417908

二、为完善区域路网,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支撑川陕革命老区和秦巴山区脱贫攻坚,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

三、项目路线起于通江县王坪烈士陵园西侧的白石寺村附近,接规划待建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王坪段,经瓦室镇、毛浴镇、通江县城、春在乡,止于广纳镇附近,接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顺接规划待建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

四、项目路线全长约34.4公里,其中,桥梁长约12.2公里,隧道长约9.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隧道建筑限界10.75×5.0。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置王坪、瓦室、通江东、广纳(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3条互通立交连接线,共计约4公里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

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值。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0.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14.1亿元,由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解决;拟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亿元(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的资金筹措方案为准);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巴中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按照BOT方式建设。同意暂由巴中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项目实施机构(巴中市交通运输局)担任项目法人,待按照BOT方式经公开招投标确定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和优化方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加强与区域路网和城镇规划衔接。

(二)加强以桥梁、隧道、特殊路基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局部建设方案比选,做好抗震设计,合理控制工程规模。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以及节能减排措施,控制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要节约土地等资源、降低工程造价,按有关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四)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实质性开工建设。

(五)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建设期内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我委,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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