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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09-26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省发展改革委基本职能包括以下内容:
  ⒈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⒋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⒍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⒎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⒐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⒑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⒒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⒓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⒕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⒖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⒗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⒘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⒙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⒚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能源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能源发展和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定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省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4.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协调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7.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省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8.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制订开展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规划,协调省际之间和境外合作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全省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建议。
  9.参与制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0.承办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充分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定期调研形成经济形势和投资、价格、产业、就业分配、财政金融、对外开放等分析报告,及时提出“抓投资、稳增长”八项措施等一系列政策建议,牵头形成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思路的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切实做好规划和重大课题研究,编制完成了《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个重大规划,研究形成了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等10余个专题研究成果,深入开展我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支撑带等研究,完成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30余个重大政策课题研究成果,并及时完成了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多项重要工作。
  2、狠抓投资承载项目,任务指标实现新的突破
  投资完成实现历史性突破。千方百计推进稳定投资各项工作,强化投资目标管理,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分析,深入基层督导项目投资工作,全力克服影响投资增长的各种不利因素。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继续保持了投资在较高基数上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049.2亿元,增长16.7%,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超额完成了2.1万亿元的投资奋斗目标,总额位居全国第七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保持在50%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754.4亿元,增长19.5%)。
  重点项目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超前谋划,加强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和激励约束,推动全省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推进的工作态势。500个省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688.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批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全局和后劲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或竣工。雅安至乐山高速公路、稻城亚丁机场、龙泉一汽大众三期扩能等58个项目建成投产。成兰铁路全面实质性开工建设,西成、成贵客专、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红鱼洞水库、四川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开发项目、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205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其中,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铁路项目达6个,是历年以来最多的。
  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都新机场选址报告获国家批复。川藏铁路成都(朝阳湖)至雅安段变更环评报告等获国家批复、初设完成初审。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峨嵋至米易段项目建议书获国家批复,预可研报告、立项申报相关要件已上报。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可研批复要件全部齐备。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可研审批38项要件中37件已获国家批复。国道317马尔康至俄尔雅塘段、升钟灌区二期等项目通过国家审核,雅安-武汉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华西转化医学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5年储备项目总投资超过13万亿元。
  项目资金保障取得新成绩。经过不懈努力,全年争取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共315.5亿元,继续位居各省(区、市)前列。争取国家批准发行企业债券200亿元。促成省重点项目融资对接,达成协议(合同)金额近1456亿元。全省利用国外优惠贷款1.71亿美元,利用港澳援建资金4636万美元。全年检查稽察6大类360个项目,有效保障了项目资金安全。
  3、夯实多点多极支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深化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编制了成渝经济区成都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发展规划等一批规划和建设方案。研究制订了天府新区建设、推进绵阳科技城建设、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支持百万人口大县改革发展等政策意见和工作方案。牵头建立五大经济区建设协调工作机制,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协同发展、产业分工协作。协调推进天府新区“产城一体”单元和重大项目建设,天府新区全年完成投资1560亿元。全面推动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201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过千亿的市州12个,新增3个,过百亿的县60个,新增10个。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合作再上台阶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制定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意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我省“五个统筹”、“五项改革”的统筹城乡改革经验获得国家肯定。加大简政放权、惠企惠民力度,行政审批事项比2012年减少6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减少9项。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完成已下放权限的清理工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争取到雅安灾区连续3年每年15亿千瓦时的留存电量,藏区留存电量增至80亿千瓦时。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1.8%、70.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6%,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改革目标全部完成。
  积极推进开放合作。利用西博会平台向境内外媒体发布《四川省投资项目合作册》,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着力推进川桂临海产业园区建设,签署川滇两省多领域合作协议。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全年核准境外投资超过6.13亿美元。积极衔接推进我省参与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中上游地区合作相关工作,完成《四川省推进对俄合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5、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创新成效显著
  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争取到国家批复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攀西试验区创新开发科学发展的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试验区“1+5”制度设计和工作规范,筹备召开了攀西试验区首次部省联席会议和试验区建设工作会,启动了一批科技攻关、产业链延伸重大项目,攀西经济区全年GDP突破2000亿元。经过努力争取,内江、自贡等8市1区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自贡、泸州、华蓥等10个市(州)3个县(市)列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石棉县列入国家首批独立工矿区改造试点,并获政策资金支持。能源基础产业发展顺利,电力装机新增1350万千瓦、达到6800万千瓦。积极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开展全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新设4个省级开发区,宜宾临港、内江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南充、泸州等6个开发区完成扩区调位,雅安工业园区完成扩区调位更名。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亭子口水利枢纽、毗河供水一期等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研究提出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1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成都等4市被列为全国物流布局城市,服务业占GDP比重近十年来首次实现回升。
  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继续加强6个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乐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挂牌成立。全省第一只新兴产业国家参股创投基金—中铁高端装备产业创投基金获批设立。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升级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新批建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截至2013年年底,我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51家,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进一步加强了创新驱动的发展支撑。
  6、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加快实施
  牵头编制完成《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积极支持513所幼儿园、97所农村初中、150所中职、15所县级医院、320所乡镇卫生院、2500个村卫生室,以及一批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编制完成乌蒙、秦巴山区和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牵头起草了加快藏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坚持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双轮驱动”的方针,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覆盖全部贫困县,组织实施67个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和示范项目,易地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25万人,解决11.5万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7、加强价格监管调控,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
    健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强化重点商品和突发事件价格监测会商,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建议。启动应急价格监测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证了芦山地震灾区价格稳定。进一步健全粮油肉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储备保障机制,落实扶持农业生产价格支持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开展蔬菜政策性保险试点,缓解农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影响。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落实联动机制,全年共安排价格调节基金5.95亿元,补贴低收入群众和扶持农产品生产流通。2013年CPI同比上涨2.8%,有效控制在计划目标内。建立完善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减少企业和社会负担4亿元。继续推进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减轻群众用电负担2.2亿元。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查处白酒等重大价格垄断案件,对涉企、涉农、教育、旅游、商业银行等民生热点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重大违法案件777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3.2亿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3897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价格秩序。
  8、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组织989户单位开展节能低碳行动,每年可节能49.5万吨标准煤。87个高效节能产品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长虹集团获国家节能财政补贴资金18.97亿元。绵阳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广安市被纳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全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9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9个试点市、县(市、区)全部达到年度目标。积极推进大气、水、重金属等重点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2%、85%。争取国家批复并启动实施《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游牧民定居、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及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推进。
  9、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积极投身抢险救灾,“4.20”芦山地震后,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抢险资金2亿元,紧急安排省预算内应急抢修专项资金5000万元,保障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抢修。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3.7万平方米活动板房,紧急组织力量在一月内安装完成,帮助灾区群众平稳过渡安置。积极应对“7.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抢险资金1亿元。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牵头起草完成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配合国家编制完成《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牵头编制完成11个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省内对口援建方案。确定总体规划实施项目2767个,估算投资872亿元,调整下放恢复重建项目审核权限。截至2013年底,重建项目开工率23.6%,完成投资15%。
  10、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机关作风转变收效明显
  坚持以扎实开展“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 “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为抓手,突出部门特色,创新工作举措,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针对我委在“四风”方面的16个具体表现,制定了5个方面15项整改措施,确定了4个方面14个整改目标,逐项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帮助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260余个,帮助市州县区党委政府解决协调重大困难事项160余个,组织400余名机关干部到村镇开展结对帮扶。在2013年行风政风测评中,我委的群众满意度列省级机关第五。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建章立制,定期开展双月月务会学法普法活动。针对“四风”问题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领导干部调研、干部教育培训等11项制度。全面构建廉政惩防体系,加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稽察监督,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认真清理私人会所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机关干部全部做出“零持有”报告。
  二、部门概况
  省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发改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272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266.29万元,经营收入372.76万元,其他收入730.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98.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6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7014.4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财政拨款专项收入6097.1万元,包括:1、庐山地震应急抢险活动板房建设1585.1万元;2、庐山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编制450万元;3、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2500万元;4、节能监察中心能力建设项目1562万元。
  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800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6.74万元,国防30万元,科学技术64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92.25万元,医疗卫生35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66万元,节能环保1028.96万元,农林水事务32.6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5万元,其他支出71.87万元,结余分配1.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08.8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7014.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新增财政拨款专项收入增加支出2602.56万元,2013年结转下年增加4410.5万元造成的。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八个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6.7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研究、经济监测预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物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防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战备动员等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649.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专项科研工作等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2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满足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
  (五)医疗卫生支出351.7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满足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要。
  (六)住房保障支出415.6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1028.9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节能惠民工程、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32.67万元,主要用于库区移民规划工作发生的初期调研、数据汇总、规划修订、咨询以及评审等支出。
  (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两个领域项目的组织、预审、初审、管理和验收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支出71.87万元,主要用于“攀西—六盘水资源富集区发展规划研究”课题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等,该课题由省政府下达,主要研究该地区的资源开发、地区合作等问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最终形成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表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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