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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
发布日期:2021-12-20 信息来源:地区经济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通知,经专家评审和答辩比选,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等18个流域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试点期限为2022—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是完善流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支持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流域的治理和发展模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一批试点于2017年启动,我省沱江流域(内江段)作为16个入选流域之一,累计获得2.6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经过3年试点,内江市国控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类水质、稳定保持类水质,好水增幅比例66.7%,水质改善幅度居全国第27位、四川省第1位。本次试点将进一步巩固拓展沱江流域治理成效,生产、生活、生态共赢为目标,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为导向,积极探索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联动的治理新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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