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障碍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展改革动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1-03-02 信息来源:县域经济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2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出席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郭兰峰主持会议,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四川省巴中市、江西省赣州市等6个革命老区主要城市作经验交流发言。我省西部开发办(攀西办)专职副主任邓超、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广元、巴中、达州、南充、绵阳政府分管领导及发展改革委(振兴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四川分会场参会。

会议指出,《意见》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的必然要求,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

会议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核心要求,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贯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将革命老区工作列入本地区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狠抓推进落实。

会后,邓超就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及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川陕革命老区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传达,认真领会《意见》精神,研究形成贯彻意见;二是主动对接省上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步制定实施方案;三是要建立重大项目库,谋划推动产业平台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要创新研究川陕革命老区精准支持政策,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更多有含金量的政策促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抓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高质量编制好《特殊类型地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十四五川陕革命老区发展规划》,谋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热点排行

相关推荐

回到
顶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