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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14 信息来源: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精神,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的总体要求、实施对象和范围、重点工作和组织保障措施。指出在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和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领域的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项目建设涉及各方共同推进,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政策作用,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推动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方案》强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要分领域逐年提出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在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招投标环节落实以工代赈要求。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要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做好群众务工管理,抓紧组织2022年已启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方案》要求各级部门要合力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要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积极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统筹相关领域的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督查激励范围以及省级部门现有相关考核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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