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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重点项目管理与督导处(四川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根据工作安排,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省重点项目推进“红黑榜”相关数据第三方核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重点项目推进“红黑榜”相关数据第三方核验采购项目
2、采购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金额:3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sc.gov.cn/)和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cltzb.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资信证明(甲级或以上)或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或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可登录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cltzb.com”,在“采购项目”栏目中找到相应项目,进行在线报名。磋商文件可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现场获取,也可联系远程提供。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磋商文件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磋商文件售价15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588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67873777
传 真:028-67873777
电子邮件:qa@sclt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