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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等内容。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cdrc.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28-86705001。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对外发布信息近1967条,组织召开12场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各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1270篇(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520条,发布政务微博177条,对面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20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20篇,并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了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说明。
    (一)明确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2016年,我委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要求,坚持“统一平台、统一组织、统一考核、分类运行”模式,围绕“服务公众”,不断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努力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全面创新改革、宏观调控、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投资和重大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规范流程,机制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公文拟制过程中信息公开同步审核的机制,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流程,形成政府信息制作生成、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的同步运行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2016年如期完成了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及“信用四川”网站建设,实现与国家平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截止2016年12月,通过政务外网向国家共报送数据4706451条。
    (二)推动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一是公开权力责任清单,2016年3月,按照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优化权责清单的要求,开展了对发展改革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的再次清理工作,权力事项(不含行政许可)由原来的79项调整为66项,共减少13项。二是公开办事指南和目录,开展了审批事项目录细化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前我委仅保留公共服务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也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公开办理情况,我委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公开项目办理的基本情况,重大项目及对社会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在审批核准前还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了审批前的公示。2016年,我委公开行政审批信息369条。四是公开中介机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将我省82个咨询单位的名称、所在地、资质等级、服务范围、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
    (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发改经体〔2016〕442号),《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草案》目前仅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我省暂未纳入试点范围。为做好我省2018年启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按照国家相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牵头制定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工作推进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等,按方案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密切跟踪试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国家下一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的部署安排。着手开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研究,将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列入我委2017年课题计划。
    (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我委起草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30号),并于2016年12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公开发布,对2016年已审批的项目信息情况予以主动公开,对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灾后重建项目的相关情况,及时跟踪。2016年,我委公开推介127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牵头起草了《四川省招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川办函〔2016〕24号),对招投标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指定媒介、发布方式、时间和违规违法处理等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二是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推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于2016年5月1日全面启动试运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解决试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推动全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全覆盖和互联互通。三是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推动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并牵头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总体情况,交易数据变动原因,未来公共资源交易变化趋势,以及对投资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进行分析,定期报送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一是深入推进价费改革。2016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降标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标2项。截至2016年12月,我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3项(包括非机动车登记费、公路路产占用及补偿费、河道砂石资源费),其中河道砂石资源费费率已降为零,无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仅8项,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二是积极推动收费公示和目录清单建设。2016年公布了《四川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积极推动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面公开的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将政府定价权限定在清单范围以内,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增强了收费政策透明度,提高了价格治理能力和价格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专人受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电话沟通、信函回复的形式及时向申请人进行公开。2016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3件,已依法公开或书面回复18件(其中不属于我委政府信息25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规划等所属地块上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对依申请公开全部实行免费服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行政复议案件共12件(其中,我委作为被复议人的3件,作为复议人的9件),行政诉讼案件2 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无一不利决定。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文件。将继续组织各单位并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进行宣传和解读,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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