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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