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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处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初审结果的函》要求,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现就全国价格先进工作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二)先进个人:陈绍勇(四川省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10日(不含春节假期)。
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028-86702175
电子邮件:664397184@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处
邮政编码:61002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