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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造提升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川发改社会函〔2020〕544号)
发布日期:2020-07-14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省体育局:

《关于报送改造提升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川体函2020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造提升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改造提升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47-01-457448)。

二、项目单位: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

三、建设地址:成都市新津区邓双乡岷江大道235号,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6782平方米,其中赛事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6747平方米、起点塔建筑面积35平方米;改造用房总建筑面积2061平方米,其中观众看台室内功能用房建筑面积1165平方米、终点塔(裁判楼)建筑面积825平方米、大门及门卫室建筑面积71平方米;拆除用房总建筑面积2731平方米,其中船库建筑面积2389平方米、自行车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原起点塔建筑面积42平方米。配套新建陆上辅助训练场地、围网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改造道路、场地铺装及绿化;租用观众临时看台;加装终点塔室外电梯;配置体育工艺设施设备27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安排6561万元,成都市安排345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不含前期工作)。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项目建设条件: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新建县不动产权第0001543]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督促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超概,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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