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关于报送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川高法函〔2024〕4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510000-99-01-779924)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单位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高饭店村四组。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五、项目新建审判法庭总建筑面积18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07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审判大楼、门卫室(含安检)等,地下建筑包括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7237万元,资金来源除成铁二院移交补偿资金7439万元外,其余资金由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解决。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
八、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九、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十、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做好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对接,最大力度吸纳当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和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356 |
|
设 计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13108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191 |
|
设 备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
含在施工内 |
重要材料 |
全部招标 |
|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
含在施工内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省指定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5年2月1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