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
你厅报来《关于转报〈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救援成都基地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303号)要求,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出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加大工程抢险能力提升急需关键设备装备的配备力度,并依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批复同意的增配计划,申请对川发改投资〔2023〕626号文批复的《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救援成都基地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调整。经2026年4月21日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配备高速履带推土机、大功率装载机、随车起重运输车、无人机照明设备等装备96台(套)。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9667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增发国债资金7843万元、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自筹解决1824万元。
三、项目建设工期调整为14个月。
接此批复后,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余建设内容均按原批复(川发改投资〔2023〕626号)执行,请你厅指导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做好项目调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本次调整后采购设备装备优先使用增发国债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不再进行调整。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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