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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1号)

发布时间:2025-11-03
信息来源:铁路和机场建设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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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广安发展改革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广安市人民政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蜀道司函20254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我省铁路路网结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同意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项目代码:2310-510000-04-01-945252

二、项目业主四川南广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广安市)。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起于南充北站,途经南充顺庆区、高坪区,广安岳池县、广安区、华蓥市,止于在建西渝高铁广安东站线路全长93.857公里,其中新建正线84.227公里,利用既有兰渝铁路南充东联络线跨嘉陵江段线路长6.022公里,利用既有汉巴南铁路南充北站至强家湾线路所(含)段线路长3.608公里。新建汉巴南联络线1.93公里(折合双线)。新设南充高坪站1座车站利用南充北站1座车站,利用并改建既有岳池站、广安南站2座车站接轨在建西渝高铁广安东站1座车站项目建设工期4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4.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困难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等执行。

项目估算总投资197.15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81.21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81亿元,动车购置费8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14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98.58亿元,其中,南充、广安市负责包干行政区划内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和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南充市承担18.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3.13亿元)、广安市承担30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9.4亿元),剩余50.28亿元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由地方包干使用,审计和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应深入开展地勘察工作,涉及采空区、岩溶危岩落、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路段,要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要做好本项目与周边路网衔接,提升既有枢纽集疏运能力,强化铁路车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按照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妥善做好与兰渝铁路资产处置、利用等事宜。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鼓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充、广安两市积极推动站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

(四)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确保维持铁路健康可持续运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牵头南充、广安两市,建立按持股比例分担运营亏损的补亏机制。

)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科学合理编制三改工程建设方案,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占用土地位置、规模和性质。

)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821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项目(项目代码:2310-510000-04-01-94525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29900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1144060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11896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51791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含在施工内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省指定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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