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核准意见的请示》(宜发改〔2025〕80号)收悉。
为加强川渝两省联系,提升我省进出川通道能力,带动成渝地区南翼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支撑宜宾-泸州组团共建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我委于2024年8月7日核准批复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川发改基础〔2024〕385号),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法人暂由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担任。
宜宾市牵头自贡市、泸州市确定了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于2024年8月组建了项目公司四川昆仑江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养护管理及移交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为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法人由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变更为四川昆仑江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项目投资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同意由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能够自行建设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建设。具体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变更附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内容均按原核准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385号)执行,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对应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迁移。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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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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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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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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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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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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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5 |
初步勘察设计已由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由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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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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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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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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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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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招标 |
1327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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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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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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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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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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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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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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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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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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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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