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十四五”时期项目储备编报工作。目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已形成“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拟入库项目清单。按照国家要求,现就我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项目储备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反馈意见须由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加盖公章。
附件:四川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公园部分)拟入库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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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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