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6000万元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绵阳市735万元(平武县365万元、北川县370万元),广元市1500万元(苍溪县380万元、朝天区370万元、青川县370万元、剑阁县380万元),广安市370万元(广安区370万元),南充市1125万元(南部县370万元、仪陇县380万元、营山县375万元),达州市1130万元(达川区375万元、大竹县370万元、宣汉县385万元),巴中市1140万元(巴州区380万元、恩阳区380万元、南江县380万元)。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倾斜支持川陕革命老区,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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