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08号),明确2025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5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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