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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5〕566号)

发布时间:2026-01-15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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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5932。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12-513400-04-01-646867)。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6006.77万千瓦时,焦炭35477.90吨,原煤20959.24吨,柴油411.42吨;外购新水15.28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当量值57691.71吨、等价值70011.61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项目单位产值(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5952.312tce/万元

三、能效水平。目前,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生产铅锡合金锭、冰铜、次氧化锌,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层面的相关能耗限额标准。项目铅锡合金锭、冰铜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656kgce/t905kgce/t,优于参考的同类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次氧化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633kgce/t金属锌,优于参考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同类产品2级能效。项目铅锡合金锭、冰铜、次氧化锌单位产品碳排放,优于参考的同类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综合评审认为,项目整体能效及碳排放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鉴于熔炼炉、烟化炉、空压机、水泵、风机、电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下阶段工作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对项目所选设备的适应性,重点优化工艺设计参数,核实主要耗能设备、装置参数及制造设计,提高用能水平。

(三)在项目设计、设备采购以及项目运行中,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同时强化安全管理,设置应急处理设施和救援系统,提高安全运营水平。

(四)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验收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本意见仅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19


附件

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业主

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甘洛县工业集中区正西工业园

建设性质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年处理固体废物20万吨,年产铅锡合金锭50000吨、冰铜20760吨、次氧化锌3881吨。建设熔炼、烟化等生产线及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环保等设施。建设原料预处理、制团及固化、熔炼等生产车间,水淬渣及铁冰铜仓库、危废库、机修车间、检测分析中心、配电房、制氧站及空压站、污水处理站、办公楼等辅助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06287.12平方米;购置安装熔炼炉、烟化炉、空压机、水泵、风机、电机等主要设备。

投资规模

45531.27万元

建设工期

(年限)

20224—20268

行业类别

危险废物治理(N7724

审核类型

核准(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

项目代码:2112-513400-04-01-64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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