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4〕755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019-510000-09-02-414539)。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1884.40万千瓦时、柴油179.85吨;自取水31.64万立方米(耗能工质,计入电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当量值2577.98吨、等价值6442.88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
三、能效水平。项目地下开采单位矿石可比综合能耗、选矿综合能耗分别为2.1 kgce/t矿、2.82 kgce/t矿,分别达到《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GB 50595-2010)中型矿山开采Ⅰ级2.21 kgce/t矿、选矿Ⅱ级3.32 kgce/t矿能效水平。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电动装岩机、电耙、局扇、掘进设备、砼喷射机、电机车、放矿机、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浓密机、充填泵、风机、空压机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验收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请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
项目名称 |
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菜园子铜金矿采选工程 |
项目业主 |
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凉山州木里县宁朗乡 |
建设性质 |
新建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年采矿、选矿规模为39.6万吨原矿。建设地下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充填站、破碎筛分车间、磨浮车间、精矿脱水车间、尾矿浓密车间、硫酸制备车间、化验室、选厂仓库、尾矿库等生产及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购置安装电动装岩机、电耙、局扇、掘进设备、砼喷射机、电机车、放矿机、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浓密机、充填泵、风机、空压机等生产及公辅设备。 |
投资规模 |
36358.64万元 |
建设工期 (年限) |
2020年11月至2025年12月 |
行业类别 |
黄金采选业(B0921)、铜矿采选业(B0911) |
审核类型 |
核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备注 |
项目代码:2019-510000-09-02-41453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