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能源开发

关于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5〕539号)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字体【
分享:

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转报申请核准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攀发改〔20251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2509-510000-04-01-386410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2025年电网项目核准计划,为满足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六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用电需求,同意建设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单位为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攀枝花市仁和区。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新建攀枝花(甘泉)安宁钛材一线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3.2千米,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

(二)新建攀枝花(甘泉)安宁钛材二线220千伏线路2.55千米。其中,单回架设1.95千米,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敷设电缆0.6千米,导线截面2500平方毫米。

四、工程总投资3558万元,其中资本金712万元,占比20%由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一)项目用地:架空和电缆线路用地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攀枝花仁和甘泉至安宁钛材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备案意见的复函》

、本工程消防设计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符合条件的消防设施配置及措施并按规定验收。

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质量事故;严格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降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及时我委开展启动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投入运行。

、请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我委完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规〔20255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