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 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能源开发

    关于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5〕41号)

    发布时间:2025-04-25
    信息来源: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字体【
    分享:

    四川能投绵竹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能投绵竹抽蓄〔2024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同意建设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309-510000-04-01-516183)。

    二、项目位于德阳绵竹市。

    三、电站安装430万千瓦的可逆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

    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和补水工程等组成。电站距高比约3.3。上水库位于麓棠镇后山一洼地圆包山,主副坝均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主坝最大坝高69米,正常蓄水位1197米,调节库容633万立方米;下水库利用已建困牛山水库改扩建成库,下水库改扩建区域的主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8.5米,正常蓄水位674米,调节库容633万立方米。电站建成后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四川主网消纳。

    四、电站建设征地涉及绵竹市2个镇4个行政村(社区)11个村民小组,征(占)地总面积2880.47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面积2494.97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385.5亩。

    五、项目总投资81亿元(不含送出工程),其中项目资本金约1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单位为四川能投绵竹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CWDEEL8U)。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为: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5%、绵竹市金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5%、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

    六、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具体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683-2024-00042号)等。

    九、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完成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相关手续。

    十、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有关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者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或者在我委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开工建设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延期开工决定不再有时间限制。

    十二、请德阳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建设,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督促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工程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保水保、移民安置、消防、森林防灭火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相关要求,及时委托质量监督单位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及时报送工程建设投资和施工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26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绵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309-510000-04-01-516183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50933.15

       

    299252.73

       

    10272.95

       

    180911.97

    重要材料

    38331.24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5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