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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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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商省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254月上旬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公开征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度征集程序调整,第一阶段理论考试提至复核之前,具体流程依次为:申报、初核、第一阶段考试、复核、第二阶段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48日—41717时。

初核时间:2025418日—51917时。

第一阶段考试:预计5月下旬开放预约,6月初组织考试。

复核时间:2025619日—81817时。

第二阶段考试:预计8月下旬开放预约、组织考试。

预计时间均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标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详见《部分行业同等专业水平标准目录》(附件1);部分行业明确了具体审核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满足相关条件,详见《部分行业审核资料要求目录》(附件2);

3.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5.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5512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所在单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撤职、开除),或曾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2.提供不实信息、虚假证明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

3.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征集程序

(一)网上申请

评标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个人申请加入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退休人员应征得退休前原单位同意),并填写《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3),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退休前原单位)公章。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段内(202548日—41717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https://ggzyjy.sc.gov.cn),点击评标专家登录入口,进行注册或登陆进行填报(202548日前无法进行注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后续发布在“资料下载”栏目中的《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入库征集)》,填报说明详见《入库征集申报指南》(附件4)。

(二)资格审核

1.初核:由申请人填报的经常居住地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其中成都市由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各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初核期间,申请人应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关注初核部门的审核意见

2.复核:初核通过且第一阶段理论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由省级有关部门对相应评标专业类别的申请人进行复核,详见《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审核分工表》(附件5)。复核期间,申请人应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关注复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复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第二阶段实务考试。

(三)培训(自主学习)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提供学习参考目录和培训资料,由申请人自行开展学习。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招标投标实务及案例讲解分析、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操作等。所有考试题目均出自系统提供的学习培训资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两阶段进行,均为闭卷上机考试,考卷由题库随机生成,采取递进淘汰方式。申请人应根据系统后续发布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通知,按照申请时填报的经常居住地市(州),在系统内分别预约个人考试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段内预约考试的申请人待下一年度入库征集时可重新申报。

(一)理论考试

主要考察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包括单选、多选、不定选项选择等客观题型。其中单选40题、多选8题、不定项8题,满分100分,70分合格,考试时间80分钟。

(二)实务考试

分住建、交通、水利、通用四类。主要考察各行业规范要求和电子评标能力。

住建、交通、水利类:考核选择题和模拟评标,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选择题和模拟评标分别按100分记分,均达到70分为合格。

通用类:仅考核模拟评标,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70分合格。

两阶段考试均不接受请假、不组织补考,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通过的申请人待下一年度入库征集时可重新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永不录用。

(二)征集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三)征集全过程免收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征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或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进行反映。

附件1.部分行业同等专业水平标准目录

附件2.部分行业审核资料要求目录

附件3.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附件4.入库征集申报指南

附件5.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审核分工表  

以上附件详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评标专家库资料下载栏目,https://ggzyjy.sc.gov.cn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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