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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标专家林四清、何建波、颜萍、赵翔宇处理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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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4月3日,评标专家林四清(专家证号:511219145)、何建波(专家证号:511219225)、颜萍(专家证号:510977800)、赵翔宇(专家证号:511314582)在参与达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信息化与实验室自控智能化项目施工(第二次)项目评标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 《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林四清、何建波、颜萍、赵翔宇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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