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这里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