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成都市、德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调整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申请报告部分内容的请示》(绵市发改〔2020〕717号),交通运输厅《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核准调整意见的函》(川交函〔2020〕579号),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关于报送〈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申请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川咨监司〔2020〕181号)均收悉。
为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缓解G5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交通压力,提高路网综合服务水平和通道通行能力,促进区域优势资源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委于2019年4月以川发改基础〔2019〕209号文核准批复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并于2020年4月以川发改基础〔2020〕223号文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为切实做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统一前后路段技术标准,并优化个别点位方案,同时考虑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经研究,现将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核准事项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项目路线全长由127.7公里调整为127.5公里。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约9公里原路加宽段路基宽度由41米调整为41.5米。按照交通运输部统计要求,位于关帝互通连接线上的塘汛互通不纳入互通立交数量进行统计,互通连接线长度小于1公里的计入互通工程。项目互通式立交由21处调整为20处,互通连接线由10条调整为6条,连接线长度由38公里调整为32.4公里。全线新增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等信息化工程建设内容。
二、投资估算
鉴于材料价格上涨、建设内容增加等因素,同意将G5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核准批复的333.2亿元调整为347.9亿元。建设资金增加部分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
接此批复后,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其余建设内容均按原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209号)和(川发改基础〔2020〕223号)执行,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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