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变更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项目法人和招标核准意见的请示》(南发改基础〔2020〕398号)收悉。
为完善区域路网,提升路网综合服务水平,有效衔接川东北地区高速路网,促进区域优势资源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委于2019年4月核准批复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川发改基础〔2019〕207号),项目按BOT方式实施,项目法人暂由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担任。
南充市依法确定了社会资本方: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社会资本方于2020年11月组建了项目公司四川南遂潼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养护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为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项目法人由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变更为四川南遂潼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鉴于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同意由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建设。具体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变更附后。
接此批复后,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内容均按原核准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207号)执行,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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