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凉发改基础〔2020〕2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44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9月13日。
二、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各项仍按我委川发改基础〔2018〕444号文核准的内容执行。
三、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据此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函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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