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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发布时间:2007-10-12
    信息来源:省成本调查监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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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

    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07年9月25日  川价发〔2007〕17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现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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