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以及国家和省2017年价格工作要点,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深入发展,近日,四川省荥经县以县政府文件出台《荥经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指明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并详细规定了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程序、调处方式方法、回避情形、法律责任等内容。为该县价格认定机构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荥经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荥经县是四川省首次以政府名义出台的价格争议调处办法,开创了价格认定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开了个好头,在全省树立了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追、赶、比”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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