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第七组在省中心刘波主任、周宁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17年8月1日至11日对阿坝、甘孜州和资阳市进行了评查。
本次评查按照不重复检查去年法治建设年被检单位的原则,选取了阿坝州马尔康市、壤塘县;甘孜州道孚县、康定市;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共计6个评查点。被评查地区价格认定工作与去年相比,当地领导重视程度有一定改善、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有一定提高、案卷归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特别是阿坝、甘孜两州由于过去县级发改(物价)局人员少,个别地方价格认定工作没有开展,工作都由州价格认证中心承担,增加了办案机关的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这一情况引起了州、县发改(物价)部门领导的重视,近年来积极派出人员参加省中心组织的新上岗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克服编制少、工作任务重、办公条件差的具体困难,边学边干,价格认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受到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充分肯定。由于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虽然每个地方一年只有几十件认定案件,标的物主要为牛、羊和手机等,但是都严格按照程序和方法出具认定意见书,还没有出现过一起复核的案件,值得肯定。资阳市安岳县价格认定工作属于传统强县,1—8月已办理400多件案件,他们严把受理关,对一些标的不明、与现有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委托不予受理,较好的规避了政策风险。
通过评查,以上三个市州的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卷宗归档装订较上年都有所提高,不足之处是有个别卷宗从归档材料上看采价不够详细、运算过程缺少、制作的认定意见书校对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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