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价格认证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将会议精神和价格认定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在全省地税局纳税软件系统的升级换代,改变工作环节和流程的情况下,价格认证中心积极思变,主动作为,探索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新模式。 迎难而上、积极履职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2014年德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在我市二手房交易贪腐案发生后,在市地税机关迫切需要一个公正机构提供二手房征税计税价格的特殊时期,价格认证中心作为国家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积极作为,履行职能,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中发挥“公平、公正”的作用。三年多过去,我们开展二手房价格认定1734件,认定金额12.48亿元,核增税收1.3728亿元,杜绝了弄虚作假、偷税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税收公平公正,达到了价格认证中心承办涉税工作应有的效果,树立了价格认证中心的权威性。 价格认证中心协助地税开展的工作范围是:不能过系统的住房争议案件,一争议一认定;全部的非住房,一交易一认定。在这个模式中的争议案件的界定为:纳税人自主申报价格三次,不能过系统的界定为争议案件。地税局提交的价格认定协助书,提交的数据为房地产具体位置、楼层、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另提供纳税当事人最高的申报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涉税工作的流程:价格认定人员和辅助专家(房地产估价师)组建认定小组,共同现场勘验,分别市场调查,估价师测算和出具技术报告,价格认定人员测算并审核技术报告,价格认证中心集体审议并签发价格认定结论书。 涉税价格认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相比和其他涉纪检监察案件和涉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模式基本相同,涉税价格认定结论关系国家税收和老百姓的购房支出,和“钱”的结合更加紧密。除了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还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时刻警钟长鸣,拒绝纳税当事人的红包和财物诱惑,坚持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二、积极应变、创新探索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模式 2017年11月1日,德阳市地税局启动全省统一的升级版纳税软件系统,新的纳税软件系统使用之前,地税局和价格认证中心多次研讨变化后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 1、系统升级后,认证中心的工作范围发生改变。 旧纳税系统仅仅包含了全部住房和部分车位,营业用房全部没有纳入系统。新纳税系统将全市的住房、非住房全部纳入系统。认证中心协助开展的工作从全面协助,到立足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二手房价格,以及继承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房地产原始价格认定。 2、系统升级后,为了我市纳税环境的公开透明,地税局对争议案件的界定发生改变。 地税局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也有了新的变化,争议案件的界定由纳税人窗口自主申报三次最高价格都低于系统价格为争议案件,变化为纳税人自主申报价格两次后,不能过系统价格时,税务窗口同志告诉系统价格,建议纳税人以此价格纳税,纳税人同意,进入缴税环节;纳税人不同意,进入争议处理环节,地税局提请价格认证中心协助。 3、地税局提请价格认证中心协助书的内容发生改变。 地税机关提请价格认证中心协助时,不仅提交了该房地产的基本信息后,还提交了纳税人自主申报的纳税价格、地税局拟核定的建议价格。 鉴于以上三点改变,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应对,多次主动和地税机关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提出的“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如雷贯耳。认证中心内部也反复研讨、积极辩论,形成了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结合调解价格纠纷、处理价格矛盾的工作模式。认证中心修定了2014年版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为纳税人自主申报的纳税价格、地税局拟核定的建议价格增加栏目,并修改《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书》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表述模式,新增:建议地税局将该处房产的计税价格调整为某某价格。 截止今日新的纳税软件系统使用一个月,我中心收到《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12份,其中争议案件4份,继承房产涉税认定8份。 协助地税机关为我市创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纳税环境是我们职责所在,回顾这三年多以来开展的涉税工作,因为没有固定的样板模式所参照,价格认证中心开拓创新、积极应变,探索涉税认定工作的新模式,使德阳市涉税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单位到全省的亮点单位。岁末展望,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