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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洪县积极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2
    信息来源: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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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妥善化解群众身边突出的价格矛盾纠纷,营造和谐价格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射洪县发改局和价格认定中心认真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确定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第二批试点地区的通知》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深入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结合本县价格工作实际,将省确定的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融入到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中,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形成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目前整个试点工作推进顺利。
      一是主动对接汇报,将试点工作融入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中。县发改局和价格认定中心在收到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确定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第二批试点地区的通知》和市价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的意见》后,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形成推进工作方案,并到绵阳市和金堂县进行学习取经。在此基础上,主动对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请求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成立射洪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小文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任顺凤和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蒲俊任副组长,县维稳办、综治办、热线办、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信访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在县发改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三是健全办事制度,确保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规范运行。以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射洪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办法(试行)》,明确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目的、原则、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及相关调解制度;明确调解员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及调解文书卷宗的内容和格式;明确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对社区所设调解室办公经费及调解员的报酬费用统一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不向纠纷当事人收取任何调解费用。
      四是以党建为引领,逐步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试点工作在基层开展。在县城人口最多的平安社区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以党建为引领,在社区设立全县首个基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调解室总负责人,社区各党小组长作为信息收集员,聘请6名社区网格员作为兼职调解员,并在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日常调解工作。目前,已成功调解物业收费纠纷案例1例,基本实现把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试点工作初衷。(遂宁市价格认定中心、射洪县价格认定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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