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前锋区社会和谐稳定,经前锋区政府同意,于2018年5月25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前锋区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全区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省、市中心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在发改局党组坚强领导下,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扎实有效开展价格争议调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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