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你院关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研究,同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510000-84-02-329094
三、业主单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四、项目建设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与云峰路交叉口。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438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869平方米,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27525平方米、行政综合楼6016平方米及配套设施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92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066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期:29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并在本核准的投资估算范围内控制投资、限额设计。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项目建成后要做好运行维护,确保有效发挥社会效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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