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地区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已印发试点实施方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指标分配方案、第三方审核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成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确定了首批纳入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进行了用能权指标预分配,四川用能权交易市场已于2019年9月正式开市。
依据国家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为有序扩大用能权交易范围、适度活跃用能权交易市场,经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纳入用能权交易范围的76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其中,包括白酒、建筑陶瓷、合成氨三个新增行业62家重点用能单位,以及首批钢铁、水泥、造纸三个行业的补充重点用能单位14家。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第三方审核,分配下达用能权指标,开展履约清缴等工作,继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省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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