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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24日)

发布时间:2020-04-13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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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30号)、《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要求,现就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积极探索以企业信用承诺为核心,以加快项目落地为目标,以优化政务服务为基础,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审批服务改革,鼓励推进企业投资并联审批和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增强企业获得感,促进政府职能由审批向服务转变,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制度。

(二)基本原则

政府优服务。建立政府靠前服务+企业自主承诺的企业投资项目服务方式,制定统一的承诺制实施标准,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企业作承诺。企业自主决策,并按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后续工作。

部门重监管。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违反承诺的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三)实施范围

实施承诺制的项目范围,是在国务院同意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省政府同意批复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园区),以及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区域,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范围将稳步扩大。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行业管理“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暂不实行承诺制。

(四)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联审批、协同监管、联合验收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模式。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推动符合要求项目按承诺制实施率达到100%,承诺服务事项办理率达到100%,在线平台信息共享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五)推行区域评估制度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实行承诺制的区域探索推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事项应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资源论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评估,以及其他可以进行区域评估的事项。通过区域评估,提出本区域准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符合准入标准的区域内项目,共享区域综合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进行评估评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需单独评估评审的项目,按其规定办理。

(六)明确企业承诺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应包括:水土保持事项、洪水影响评价事项、取水许可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的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等,以及已经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法探索扩大承诺事项范围。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研究确定本级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制定统一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各地开展承诺制工作给予指导支持。

(七)推动企业承诺实施

企业自主决策是否采用承诺制,可以对纳入承诺制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承诺,也可以选择部分审批事项实行承诺。选择采用承诺制的项目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企业在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后续工作,并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有关部门应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指导,推动项目规范实施。企业应按承诺书要求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监管标准和程序,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承诺。依托在线平台,建立项目全覆盖、监管全过程的纵横联动协同监管体系,实现有效监管。对没有履行承诺事项,或有其他违反工程建设法定监管规定的,由有关监管机构发警示函、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理。

(九)严格竣工验收

承诺事项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标准和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建设单位提交联合验收申请,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行业性质分别参与工程联合验收,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法定验收许可文件或审查意见。

(十)强化责任追究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凡是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使用,其中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机构的责任。有关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公示,对严重失信、纳入行业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推动实行市场性、行业性信用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工作责任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系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及区域评估的工作举措,加强对承诺制改革政策指导和工作服务。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承诺制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三)实行容错管理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宽容干部在承诺制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公开透明、容纠并举,体现公信力、引导力,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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