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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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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217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基础上,拟对全省100节能工作先进集体191节能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223日至1229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情况属实的,我们将取消表彰资格。

    电话:028-86705928

    邮箱:823212708@qq.com

    附件1 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2 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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