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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314号)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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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4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小麦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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