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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4年天然气发电项目电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34号)
发布日期:2025-01-13 信息来源:价格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天然气发电企业:

按照《关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57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399号)相关规定,根据省内已投产天然气发电项目2024年购气合同,现将联动调整天然气发电项目电量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气电价格联动机制,H级机组电量电价联动标准为0.1262/千瓦时(含税,下同),联动后电量电价为0.4186/千瓦时;F级机组电量电价联动标准为0.1321/千瓦时,联动后电量电价为0.4385/千瓦时。

二、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时按照联动后标准与天然气发电项目结算电量电价,新投产项目自正式投运之日起执行,存量项目自执行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之日起执行。

三、为做好天然气发电项目电量电价联动和清算相关工作,天然气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购气合同签订情况,并按月报送发电量、购气量、购气价格等数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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