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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0243月至5月,审计厅对省发展改革委部分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配管理和项目监管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按照《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举一反三逐项推动问题整改。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委党组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扎实推动整改。加强与审计厅、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动态跟踪问题整改,高质量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销号清零。强化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治”、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持续健全项目推进管理机制、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推动整改成果高效转化。

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12月底,审计指出的3方面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正加快推进整改4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加快推进整改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加快推进整改1个。

(一)关于资金分配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部分资金安排不规范、投资计划下达和协调资金下达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配决策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11个,均为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专项管理办法。聚焦提升资金分配基础数据准确性、申报项目合规性,已制定印发煤矿安全改造等专项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省级新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专项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资金分配审核把关。强化与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协同审核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项目申报前期指导,提高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三是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研究印发进一步规范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打好工作“提前量”,确保投资计划按程序及时下达。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依法主动公开投资计划信息。

(二)关于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部分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推进缓慢、招标投标监管不到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管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激励资金被挪用或闲置沉淀等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1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1个,均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正加快推进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水利厅下发整改通知,责成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单位尽快办理环评、水保审批手续,及时履行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对招投标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会同水利厅督促业主单位举一反三,完善招标投标内控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后续招标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监管措施等。系统排查整改全省激励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资金闲置、挪用和未按要求使用的市(州)立行立改,加快资金拨付、归垫和使用。

(三)关于项目调度、储备管理和在线监测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项目调度管理不到位、部分市县储备库系统未有效运行、未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入库审核和退(出)库机制、储备项目成熟度不足、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监测不到位等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4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加快推进整改2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测调度。及时按程序将未纳入监测的审批项目纳入在线监测,点对点敦促提醒有关市(州)及行业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填报进度数据,加强项目调度管理。二是切实提高储备质量。开展全省项目储备库巡库清理,督促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将“僵尸项目”、重复项目、超期项目等清理出库。三是完善管理机制。研究起草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着力促进项目前期准备做深做实,为稳投资稳增长提供有效支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投资主管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坚持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中之重,全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居全国前列;安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激励,促进项目前期准备做深做实。我委负责安排的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部分资金分配管理、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储备库运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提出4条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制度;二是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质量;三是推动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加快建成;四是加强项目调度、储备、在线监测管理。委党组专题会议已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充分采纳审计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安排资金,加强项目调度监管,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省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销号清零。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部分主体责任在市县的项目,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一步将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堵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更好发挥项目投资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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