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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信息来源: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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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精神,现将20232024年度我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予以公告。

一、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一)2023年情况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9月《关于提供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组织各市(州)有关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6家电解铝企业2023年有关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组织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于今年7月对能耗数据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核,专项节能监察结果详见下表。


2023年度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地市州

企业名称

铝液产品产量(万吨)

铝液生产用电量(千瓦时)

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千瓦时/吨)

(不含脱硫电耗)

1

广元市

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1.90

159242.18

13380.79

2

广元市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24.05

321460.91

13363.87

3

广元市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25.38

340622.49

13423.16

4

眉山市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5.65

72927.07

13220.64

5

眉山市

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

10.20

137072.83

13436.50

6

阿坝州

阿坝铝厂

17.88

233659.79

13428

(二)2024年情况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9月《关于提供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的电解铝行业相关数据待今年的监察任务完成后提供,相关情况届时进一步公布。

二、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一)2023年情况

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报送2023年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的函》(川电财务函〔202411号),其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14亿千瓦时(详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820日发布《关于20222023年度四川省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二)2024年情况

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报送2024年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的函》(川电财务函〔202517号),其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19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2024年度公司经营区内电解铝企业

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总用电量

(千瓦时)

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千瓦时)

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1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3,362,437,100

373,978,699

11.12%

2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3,392,576,460

376,255,809

11.09%

3

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654,290,299

147,208,773

8.90%

4

阿坝铝厂

2,410,439,680

265,047,257

11.00%

5

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449,866,971

69,371,343

15.42%

6

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

1,651,173,780

675,522,303

40.91%

合计

12,920,784,290

1,907,384,184

14.76%

、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一)2023年情况

2023年,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9月《关于提供2023年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的函》中全省电解铝行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博眉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阿坝铝厂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规定的13450千瓦时/吨(不含脱硫电耗)标准,其铝液生产用电量均不加价。

(二)2024年情况

2024年度,我省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信息,待全省电解铝企业监察任务完成后进一步公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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