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川发改数据〔2025〕43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的通知》(川发改数据〔2025〕434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和推荐、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初步提出拟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受理匿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黄老师、刘老师,(028)86705789。
联系地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