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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19〕260号 ) 

    发布时间:2019-06-14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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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扩权县发展改革委(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开发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文旅(文物)局、国家安全局、气象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委(局)《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并联审批制度,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水平,促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事项清单化、审批服务标准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附件1),统一修改相关办事指南中对应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含子项)名称。

    二、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附件2),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审批事项(含子项)办事指南。严防审批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本通知之外的申请材料,各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

    三、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在线平台应用相关要求,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审批要统一使用本通知规定的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名称。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部门的审批结果,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通过共享获得,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切实减轻项目单位负担。

    四、清单内的审批管理事项和申请材料由在线平台按照统一规则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发布。

    五、本通知中的审批管理事项和申请材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事项有调整的将及时修订和公布。

    附件1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

    附件2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国家安全厅  四川省气象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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