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举行了四川省首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吕杰主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吕杰: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将发布2024年度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很高兴邀请到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明騄先生、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莲莲女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学敏先生、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魏新文先生、四川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罗毅先生、四川省税务局总审计师李岚女士,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维权合力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和维护。为了更好地展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成效,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司法职能部门在依法维权方面的主导作用,四川省连续6年开展了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案例已经印发给大家了。下面,请李明騄副主任介绍2024年度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的情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明騄:
首先,借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工作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解决公平竞争、拖欠账款问题、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专门部署开展“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执法检查”等专项治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供处理职业打假、网络犯罪等新型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借鉴参考,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办理质效,2024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联合省纪委监委、省法院、司法厅等省直单位(部门),从各级各部门推荐的192件案例中经过初评、复评、终评、公示,评选出了2024年度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入选案例覆盖了公检法司、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多个领域,涉及民商事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多个类别。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五大鲜明特点。
一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本次发布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跨省强制执行侵害“蜜胺”技术秘密案,知识产权执行标的高达6亿,跨省执行难度大。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尊重生效判决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被告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已投资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突出靠前调解复杂矛盾纠纷。本次发布的中共遂宁市委统战部破解某集团历史遗留问题案,省、市、县统战部三级联动,多次组织企业面对面交流,坚持“新官理旧账”原则,多措并举,最终破解了长达十年的土地变性难交付、建设项目无法落地问题。泸州海关化解某企业自贸协定优惠税率认定税收争议案,关税部门指导企业补充提交运输货物符合“直运规则”的证明材料,经专家团队综合判定,最终企业享受优惠税率。这两个典型案例都是“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部门单位充分听取企业诉求,主动靠前服务,采取多元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
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本次发布的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办理的舒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犯罪团伙利用注册的文化传媒公司,通过向企业发送采访函、发布负面信息等手段,强制威逼受害企业与其建立表面为“订阅报刊、广告投放”等形式的“媒体合作”关系,对民营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定该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组织,以敲诈勒索罪向新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通过清晰的法律认定,为如何将假借合作或监督之名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行为定罪提供借鉴参考。
四是创新探索智慧监管执法。本次发布的四川省税务局办理的某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案,税务机关通过执法程序中嵌入执法质量智能控制模块,实现了税收违法事实自动获取、处罚金额自动计算、处罚流程自动提示、特殊情况线上留痕,从而规范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干预。创新探索出智慧执法的有效路径,将有助于纠正“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等问题。
五是依法挽救陷入困境民营企业。本次发布的大竹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法院与政府建立破产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破产救治功能,促成企业开发楼盘成功交房、办证,化解欠付职工社保及工资等各项问题,让深陷债务泥潭的企业重新拥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发布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案例,通过梳理一个典型案件,力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谢谢大家!
吕杰:
感谢李明騄副主任的介绍。接下来进入问答环节,请媒体朋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人民网四川频道记者:
四川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民营经济牵头部门,请问省发展改革委近年来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效果?2025年将如何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李明騄:
感谢您的提问!2024年7月,省委调整优化省级民营经济管理体制,明确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专司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维权协调服务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民营经济综合协调、牵头抓总职责,强化与36个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营造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良好氛围。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省级层面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省政府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民营企业座谈会,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与所属领域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等务实高效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诉求。截至2024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1432场,共收集问题1.44余万个,答复解决1.22余万个。
二是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省法院、司法厅开展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选取8个市县区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创新治理机制,前移服务关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四川省川商总会、四川省重庆商会、四川省浙江商会等18家重点商协会,建立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提升维权服务质效。
三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联合省纪委监委印发实施《四川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明确正面支持事项、负面禁止事项各7条,鼓励支持公职人员同民营企业阳光交往、靠前服务。会同省委统战部印发《四川民营经济人士践行“两个健康”倡导清单》,组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张清单”,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和公职人员双向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2025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目前草案已完成多轮征求意见,即将出台。草案中多项条款直接关系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实际利益。比如,“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强化了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执法检查程序”等。待《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我们将加大宣贯力度并开展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地方立法。
二是扎实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大专项治理,直接回应经营主体所急所盼,为企业纾困解难和减负赋能。
三是健全民营企业全方位服务体系。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落实省级层面政企沟通交流制度,完善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加大企业反映的用工、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诉求协调力度。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服务体系,打造智慧政务平台,系统梳理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堵点,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谢谢大家!
吕杰:
感谢李明騄先生的回答。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四川法治报记者: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请问人民法院主要从哪些方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学敏:
近年来,全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出台《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法院办理涉企案件50.47万件,为民营企业清收债权共计1285.80亿元。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商业贿赂、串通招投标、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再审纠错功能,常态化开展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保障企业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是不断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自主经营权以及各类新型权益,促进资产和资金有序循环流动。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依法妥善审理涉企行政案件,监督、纠正“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政府诚信失范行为,推动政府完善守信践诺机制,依法撤销或变更“小过重罚”、罚款显失公正等行政处罚决定,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准确把握破产审判“应救则救”政策导向和“当破则破”法律底线,对陷入困境但仍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引导其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获得“早救”,帮助企业赢得“再生”空间。稳慎推进执破融合工作,助力“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
五是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涉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兑现。依法审慎运用强制措施,规范诉讼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性资料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当好护企的“压舱石”。
吕杰:
感谢何学敏先生的回答。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2024年省检察院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工作内容?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魏新文: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制定15项工作措施,依法有效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具体做法如下。
一、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
一是坚持以“三个善于”理念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共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1369人,其中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286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企业发展“安全感”;二是惩治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起诉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300人;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
二、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
一是加大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共受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65件,提出监督意见1284件;办理涉经营主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64件,以法律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二是认真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执行到位8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三是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立案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119件,已办结79件。四是着力依法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特别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三、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一是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61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检察机关在办理眉山某民营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省、市两级院接续履职、夯实证据,有力打击犯罪,同时助力被侵权企业以刑事证据为基础提起民事诉讼获偿6.58亿元,系目前全国知识产权民事司法案件获偿最高金额。二是实质化运行7个四川省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办理中心,为企业维权提供高质效法律服务。三是研发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向“六朵金花”等酒企累计推送维权线索1万余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
四、完善联动护企机制
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与同级国资委、工商联建立联系协作机制199个,共同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各市、州充分发挥在企业、各类工业园区检察服务站的前沿阵地作用,与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密切建立联系,畅通联系通道,通过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检企共建联系卡”等方式,精准输出优质检察服务,真正实现以“站”搭“桥”促“联”。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持续围绕服务保障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共护企业合法权益。
吕杰:
感谢魏新文先生的回答。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四川发布记者:
近年来,网上频繁出现针对民营企业的虚假负面信息,这些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请问公安机关对这类乱象采取了什么措施,民营企业遇到这类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四川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罗毅:
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将其纳入全省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形成了由叶寒冰副省长总体指挥,张光华常务副厅长总负责,相关厅领导分工负责,14个警种参与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格局,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进。2024年,全省共发现谣言线索4063条,侦办涉谣言各类案件1344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1678人,打击网络水军团伙61个。其中成都公安机关侦办的以舒某某为首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案被列为全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刚才李主任也介绍了新都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敲诈勒索案入选了十大典型案例,我再简要介绍下案件细节。2023年底,我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机关接本地一民营企业报案称,自称“南财观察”自媒体在网上公开发布该企业负面信息,要求强行签订合作合同。经成都新都公安深入侦查,发现江西舒某某团伙为非法牟利,精选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为目标,通过自媒体发布相关企业负面信息,以影响证监会舆情审核为要挟手段,冒充正规媒体,假借“合作”对相关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涉及全国23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共计102家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其中包括我省多家企业。该案涉及的负面信息在各平台累计615条,已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团伙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打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请民营企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吕杰:
感谢罗毅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最后一个提问。
新华网四川频道记者:
请问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案件,具体如何实现个案公平公正?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还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四川省税务局总审计师李岚: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税务部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在办理税务行政处罚实现个案公平公正方面,首先,我们通过制度设计统一执法标准。我们发布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执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统一了53类税收违法行为、159种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其次,我们依托信息赋能推动规范执法。我们开发的税务行政处罚智能控制模块,可自动发现、研判、登记纳税人违法事实,智能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并发起不予处罚流程,自动根据预先设置的数学公式计算处罚金额,减少人工干预。第三,我们突出包容审慎引导纳税遵从。我们充分考虑纳税人的“配合程度”“违法次数”“改正情况”“发票数量”“税款金额”等因素,对纳税人无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超过处罚期限等4种情形不予处罚,对纳税人主动整改、主动补缴税款等11种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情形从轻、减轻处罚,对虚开、骗税等严重税务违法行为予以较重处罚,充分体现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努力实现个案公平公正。
近年来,四川税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始终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抓紧抓实,注重从落实惠企税费政策、优化税费服务等方面为企业纾困解难,倾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税收数据显示,四川省2024年前11个月,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261.43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两项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减税175.88亿元,占全省企业享受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总额的72.0%;享受留抵退税金额96.16亿元,在全省企业享受留抵退税总额中的占比为68.0%。上述数据的背后,蕴藏着四川税务一以贯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坚定态度和实际行动,也展现出民营企业向好向“新”发展的强劲脉动。
同时,为确保经营主体对税费优惠应知尽知、愿享尽享,四川税务持续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匹配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分时点、有重点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2024年前11个月,四川税务已累计向近1922万户(人)次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除了精准推送政策之外,四川各地税务部门还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等开展精细化服务,打通政策直达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四川税务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四川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心全意助力广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更加努力落实好税费政策,更加努力优化好税费服务,更加努力维护好法治正道,共同打造和维护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充满活力的经济税收秩序,聚力推动税企双方更好实现携手共进、互促共赢,助力民营企业阔步前行。
吕杰:
谢谢李岚女士。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可以联系相关发布单位,进一步采访交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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