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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 | 浏览量: |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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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5〕10号)要求,我们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对21个市(州)2024年度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成效等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拟向省政府督查室推荐得分排名靠前的广元市、广安市、泸州市、内江市和宜宾市作为四川省“2024年度以工代赈工作成效明显市”激励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7日—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综合处)反映。
联系方式:张老师,028-86705820;
通讯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