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信用代证”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信用代证”工作,现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信用代证”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经营主体在金融、政策支持、行政管理、商务等领域各项活动中,均需到相关部门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开具证明繁、难、久等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明确要求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推动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国家数据局于4月29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明确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全面推行“信用代证”工作。
为切实抓好“信用代证”工作,在借鉴其他省(市)前期经验,并充分征求和吸纳43个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21个市(州)意见建议基础上,履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行政决策程序,并报省领导同意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信用代证”方案。
二、“信用代证”方案主要内容
“信用代证”方案共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信用代证”方案的指导思想,按照“依法依规、便企惠民、保护权益、明晰责任、防控风险、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省范围推行“信用代证”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营主体开具证明繁、难、久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明确三项标准:一是对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清晰界定,为本省有关单位对经营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客观记载,包括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以及依法纳入的其他信用信息。除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违法记录;经营主体行为已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列入违法记录。二是对适用对象进行明确,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三是对应用场景进行科学分类,主要包括,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银行贷款、场外交易等金融领域;优惠政策申请、资金支持等政策支持领域;行政审批、资质认可、市场准入、项目申报等行政管理领域;参与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商务领域;评先评优等其他领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明确加强部门协同、鼓励探索信用承诺制、优化报告适用性、涵盖时间范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等内容。
(三)主要任务。提出三项任务:一是强化信息归集共享。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整合42个领域涉及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数据。明确各数源单位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向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本地区、本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记录,并对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是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25年6月1日起,在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33个领域优先实施“信用代证”工作。2025年9月1日起,在全省42个领域全面实施“信用代证”工作。三是创新拓展应用范围。在现有适用对象基础上,逐步覆盖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建立“信用代证”跨省(区、市)合作互认机制、鼓励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专项信用报告等内容。
(四)组织保障。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异议处理机制,畅通申诉渠道。三是加强宣传推广,着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信用代证”主要特点
(一)取消申办材料。改革前,经营主体需要根据各部门不同规定,提交多份不同的申办材料,各部门从收到企业申请,到人工核查和正式出具证明往往需要数天时间。改革后,建立“一键申请、自动生成、在线验证”信用报告服务系统,各经营主体无需再提交申办材料,只需使用自身社会信用代码,在线注册登录后,按照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查询时间和查询领域,即可“一键查询”自身有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以“一纸报告”替代“一摞证明”。改革前,经营主体需要到多个部门办理领取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纸质证明。改革后,实现一份专项信用报告可替代42个领域开具的纸质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实现经营主体“零跑腿”。改革前,经营主体需要到各部门领取纸质证明。改革后,完善了查询、打印、投诉、申诉等渠道,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兼顾各类应用主体,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专项信用报告获取途径
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站及天府通办APP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办事入口登录获取。线上设置自主查询、下载、打印、咨询、投诉等服务功能,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线下可以通过各地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渠道查询、打印专项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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