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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举报办理规程》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8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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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实践中,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办理信访举报事项缺乏统一规则,有的存在程序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不利于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一些投标人滥用信访渠道,缺乏有效证据线索随意揣测,甚至恶意举报,对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造成干扰。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受理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引导加强对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社会监督、防范抵制不良风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举报办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20258月印发,91日生效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主要内容

    《规程》共25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受理渠道和方式、举报要件、受理标准、不予受理情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保密要求、法律责任等,涵盖了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举报办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同时对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及有效期等进行了规定。

    三、主要特点

    《规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结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实际,统一各行业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标准和工作要求,有效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厘清投诉、举报边界,对应当提起异议、投诉的情形依法导入法定程序。细化明确受理、不予受理、驳回举报的标准和匿名举报办理要求,鲜明反对恶意举报、随意揣测以及利用非法取得的证据举报等现象,依法维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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