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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3〕366号)

发布时间:2023-07-25
信息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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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来《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的请示》(广发改〔20232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29号令)鼓励发展类,符合《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建成后可改善全省电源结构,增强电力系统顶峰兜底能力、提升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同意建设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4-510000-04-01-755503)。

二、项目单位: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配套设施。

项目建成后拟出线2500kV线路接入昭化500kV变电站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年耗水量约1432.7万立方米,补给水源来自白龙江昭化电站库区;年耗煤量约362万吨,主要采用疆煤、陕煤,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应。

五、项目总投资727264万元,自筹资本金1454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投资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招标活动。项目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802—2023—00058号),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批复》(广政法函〔202314号)等支持性文件。

八、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项目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环评等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各项条件,尽快开工建设;落实煤炭供应方案,认真做好燃料稳定供应和成本控制工作。

十一、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20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4-510000-04-01-755503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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